排球社
章程
麻坡中化中学排球学会章程
1.名称:中化中学排球学会 Volleyball Club
2.宗旨:
2.1培养学员对排球的兴趣与体育精神
2.2提高学员的排球技术与策略运用
2.3提升学员的体能
3.会员资格:本校在籍学生
4.成立年代:1997年
5.组织:
5.1本会为本校课外活动组属下团体,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,下设7人或以上执委会及查账一人,其职位如下:
主席President ——1名
副主席Vice President ——1名
秘书Secretary ——1名
财政Treasurer ——1名
场地Field Maintenance Officer——1名
指导Team Leader (Instructional)——4名
5.2查帐不得同时兼任上述执委会的职位
6.选举
6.1 成立选举委员会(成员:正副主席、秘书及学会导师),于选举前1个月公布选举方式。
6.2 执委
6.2.1 在上半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,就出席者中选出7人或以上组成新届执委会。
6.3 查账
6.3.1 在上半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,就出席者中选出一名查账。
6.4 候选人资格
6.4.1 本学会活跃会员至少一年
7.任期:本会全体执委及查账,任期由6月1日至隔年5月31日为止。
8.职权:
8.1 主席:
8.1.1 为本会的对外代表,召开及主持会员大会及执委会。
8.1.2 督导执委完成各自的任务。
8.2 副主席:
8.2.1 协助主席执行职务。
8.2.2 主席缺席时代其执行职务。
8.3 秘书:
8.3.1 负责会议记录并保存资料。
8.3.2 负责草拟简章、请柬、信件等。
8.3.3 负责一切文书工作。
8.4 财政:
8.4.1负责本会一切财政收支并提呈财政报告。
8.4.2负责鸠收会费并妥善保管
8.8指导:
执委:协助推动会务。
查账:负责审核财政报告。
会员权利与义务:本会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及一切议决案,所有会员都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并尽力使其成功。
9. 会议:
9.1 会员大会
9.1.1 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,法定人数为全体会员之三份二。并在会议后七日之内将会议记录或报告呈交课外活动组。
9.1.2 在上半年结束前,必须召开会员大会就出席者中选举七名或以上新届执委及一名查账。
9.1.3 主席在需要时有权召开特别会员大会。
9.1.4 如有必要,十名或以上会员有权要求主席召开特别会员大会。
9.1.5 特别会员大会的召开,须有三份之二的会员出席,并在会后七日之内将会议记录或报告呈交课外活动组。
9.2 执委会议
9.2.1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执委会议,一年至少召开四次,并在会议后七日之内将会议记录或报告呈交课外活动组。
9.2.2 每学期的第二周内须召开执委会议,讨论本学期或全年活动计划。
10.辞职及替补:
10.1 执委会成员之辞职必须呈函由执委会议讨论与接纳,执委会有权推选其他执委或会员替代之。
10.2 查账之辞职必须获得会员大会的同意,然后就会员大会出席者中另选一名查账替补。
11.经费:
11.1本会一切活动经费来自会员的会费、学校津贴及其他经学校允许的赞助费。
11.2财政在年终结束前,必须把剩余存款寄存会计部。
11.3本会所有款项及资产均属校方资产。
12.转会/退会:
12.1除非有特殊理由,经课外活动组批准,否则不得中途退会或转会。
13.附则:
13.1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
13.2校方及本会皆有权增删任何章程条文。
2006年6月第一次修改
2013年7月第二次修改
活动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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